海淀团区委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2016年3月21日下午,海淀团区委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议由团区委书记米佳同志主持,团区委副书记韩鹭同志、尹鹤灵同志分别传达了区委书记崔述强同志在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芦育珠同志在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党支部纪检委员寇同碧宣读了海淀团区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随后,团区委全体党员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的重要形式,有着重要的实现指导意义。按照区纪委要求,团区委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岗位工作分别提出防控风险点和责任内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体现了个性化特点。
最后,团区委书记米佳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执纪监督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四是要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凝心聚力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6年,团区委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聚焦纪检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宝贵经验,推动作风建设长效治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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